北京鱼粮进口清关,北京鱼粮清关代理,北京鱼粮进口代理
进口清关流程
1. 查询准入:进口前需确认鱼粮的生产企业是否在海关总署《境外宠物食品注册生产加工企业名单》内,产品是否进入海关总署《允许进口饲料国家(地区)及产品名单》
2. 进口商备案:国内进口商需向其住所地海关申请进口饲料收货人备案,取得备案编号
3. 中文标签备案:进口鱼粮必须制作并粘贴符合中国法规要求的中文标签。进口商需提供原标签样张及翻译文、中文标签样张等资料,并可能需要提供样品供审核
4. 申请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除部分无需该证的产品外,进口商需向海关申请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提交相关资料,如合同、发票、装箱单等,待审批通过后方可进口
5. 货物到港:鱼粮到达中国港口后,进口商或其代理人需及时通知海关和商检部门
6. 换单:凭海运提单、装箱单等文件向船公司换取提货单
7. 进口申报与报关:准备齐全的单证资料,向海关申报进口,海关将对申报的货物进行审核,包括单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以及货物的商品编码、数量、价值、原产地等信息是否相符
8. 缴纳税费:根据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进口商需缴纳关税和增值税。关税的税率根据货物的原产地、商品编码和相关贸易协定等因素而定,增值税的税率一般为 13%
9. 海关查验:海关对申报的货物进行查验,核对单证与实物是否相符,包括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包装、标签等是否与申报内容一致,以及货物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
10. 抽样检测:商检部门可能对货物进行抽样,送至指定实验室进行检测,检测项目包括微生物指标、理化指标、营养成分等,以确保产品质量符合中国相关标准
11. 放行与提货:海关和商检部门审核无误后,签发放行通知单,进口商或其代理人凭放行通知单到港口或仓库提货
12. 后续事项:商检部门在检测合格后,可能出具卫生证书,证明货物符合中国卫生标准,进口商可凭相关单证和卫生证书在国内市场销售鱼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