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酵酒进口清关代理
· 规范申报要素填写:
· 品名和品牌:应准确填写发酵酒的具体品名和品牌名称,如 “干红葡萄酒”“日本清酒” 等,不得使用笼统的名称。
· 原产地:填写发酵酒的原产国或地区,如 “法国”“意大利”“日本” 等。
· 规格:包括酒精度、净含量、包装规格等,如 “酒精度 13.5% vol,750ml / 瓶”。
· 数重量:填写进口发酵酒的实际数量和重量,如 “1000 瓶”“5000 升” 等。
· 注意事项:
· 商品归类:发酵酒种类繁多,需根据其具体成分、制作工艺、酒精度等因素准确确定 HS 编码,不同的 HS 编码对应的税率和监管条件可能不同。
· 价格申报:如实申报货物的成交价格,包括 CIF 价格中的运费、保险费等各项费用。如海关对申报价格有异议,可能会进行价格磋商,企业需提供相关价格证明材料。
· 木质包装申报:如果进口发酵酒的包装为木质包装,必须有 “IPPC” 标志,并在申报时注明。
· 进口资质:进口商需具备相应的进口资质,如食品进口商应当向其住所地海关备案,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向海关总署备案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