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PAT仓贮及运输控制(可分:来料、储存环境、出货三部分)
4.3.1 进入货仓的物料须要有相应的货单收据,仓管人员核实来货与货单1致方可进行卸货,并出IQC对货品的质量的检验。
4.3.2 经IQC检验合格的货品被送到合格区域内存放,需要贴上适合标识,显示其物料的名称、数量、(重量),入仓日期等,物料进出的跟踪显示于《物料储存记录卡》上。
4.3.3 货仓管理员须对本地内的物料进行定期的检查,如发现物料丢失或短缺,需填写《物料丢失报告》向厂部汇报。
4.3.4 货仓内的物料的储存环境须由同一门口进出的途径,窗口需要有玻璃关闭紧密,不能让外界进入物件。
4.3.5 设立的成品储存仓,成品储存仓有负责管理,人未经许可不得随便进入,如有客人或产品的质量检查员进行检查的须要有主管级以上人员陪同。
4.3.6 成品、货物的装卸有的区域,装卸区域内未经允许,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装卸人员直接由货仓负责管理,并需接受知识培训。
4.3.7 货物装载过程需要有货仓负责人监督,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车辆的进入及异常事情的发生,当发现有不寻常事情或不允许人员进入装载区域时,货仓负责人应即时加以阻,并对此进行相应的记录保存。




